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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山網訊(記者楊國林 通訊員孫世強報道)18歲的李某正值青春年少,卻乾起入室偷盜的勾當,最終因盜竊作案多起,盜竊總價值10618元,被新疆庫爾勒市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並處罰金2000元。
  李某出生於和靜縣,小學畢業後便輟學在家,因父母忙於生計,過早步入社會的他,沾染上偷盜的不良習氣。2013年12月30日14時許,李某伙同朋友謝某(另案處理)竄至香梨大道一小區,撬開一棟樓一單元王某的地下室,盜走110米電線,以120元的價格銷贓給一家廢品收購站。次日凌晨2時許,兩人再次返回該小區,用偷來的三輪車將另一棟樓下的一堆電纜線盜走,在偏僻無人區將電纜線外皮剝掉,準備去廢品收購站銷贓時,被市民發現報警,兩人慌忙丟棄贓物逃跑。2014年2月1日11時許,李某再次伙同謝某來到東方一號小區,將一住戶地下室門鎖撬開,偷走一臺電焊機,拆出銅線,以180元價格銷贓到廢品收購站。2月25日凌晨1時許,李某獨自來到香梨大道一飯館將門撬開,盜走店內2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。
  因其頻繁作案,受害人紛紛報案。民警通過走訪和調取監控錄像,很快鎖定李某、謝某為重大犯罪嫌疑人。3月1日,李某與謝某落網,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3月20日被逮捕,羈押於庫爾勒市公安局看守所。日前,被市法院依法判處上述刑罰。  (原標題:新疆和靜縣一小伙頻伸賊手終陷囹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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